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开云网页版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集中结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7-17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开封市科技计划项目和软科学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现对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年度延期结项和2022年度立项的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结项要求

研究成果完成度对照项目申报书里的“预期主要成果形式”。

1.研究成果是论文专著的:项目负责人须发表至少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者专著,专著可以是独著或合著;该论文或专著应注明“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编号”。

2.研究成果是研究报告的: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合理、研究内容清晰、研究对策可行,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组成员变更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因项目研究需要确需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变更的,应提前填写《开封市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由项目单位盖章并上报。项目组成员变更(含新加入和去掉的)不超过三人,新加入课题组成员在原课题组成员后依次顺延。

四、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项:

1.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提供的结项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2.对原《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进行擅自变更(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负责人)的;

3.研究报告、发表期刊质量过差、达不到结项标准的;

4.暂缓结项的项目须在不迟于下一年集中结项前提交结项报告,未通过或逾期不提交结项报告的;

5.在结项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结项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取消其项目结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结项材料要求

1.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总结报告;

2.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

3.能够证明项目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结项材料。

六、材料报送时间

请项目主持人于72517:00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A4纸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报送至行政楼203室,电子文档发邮箱kfhhsykw@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3658049

科技处

2023.07.17

附件:1.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总结报

    2.开封市软科学项目研究成果采纳应用证明

    3.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4.开封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开封市科学技术局    中国知网    万方数据    

欢迎关注

版权所有:开云网页版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