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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 作者:保卫处   转帖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1/22 09:12:09 责任编辑:焦红强     审核人:]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确保假期和节日期间师生员工人身和公私财产的安全,按照学院的有关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治安、防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关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二、要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在寒假前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问题,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改解决的,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三、要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要特别注意集体宿舍防火安全,杜绝违章用电用火;各办公室、教学楼、实验实习楼等场所假期无人的要拉闸断电,严防火灾。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不要乱扔烟头;避免发生意外火灾。

四、要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注意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尤其是短信诈骗)、防人身伤害等事项。学生或其他集体户人员,不要把宿舍门钥匙借给亲友老乡等人,集体宿舍不要留宿外人;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做到:人外出,关好窗、锁好门并加上保险。

五、要注意交通安全,师生员工探亲访友或外出办事要遵守交通法规,保障交通安全;不要租用“黑车”出行。机动车驾驶员要杜绝酒后开车等严重违法行为,在风雪雾天和路况复杂路段要特别注意防止交通事故;拥有机动车的师生员工,停(存)车时不要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

六、各重点要害部门要做好值班守护工作,值班表应在放寒假前报送保卫处。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禁在值班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做到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巡查,尽职尽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和保卫处。

寒假期间保卫处联系电话

新校区:3658112;3658110

老校区:5698141;5657710

 

保卫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