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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各教研项目负责人:
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促进教学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教高〔2009〕59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1〕130号)精神,学院将于4月中旬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鉴定结项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9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10〕23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应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批准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2006〕102号)中的项目未鉴定结项的,可随本次一同参加鉴定结项。
二、须报送的相关材料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见附件1),一式六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十份;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附属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2. 《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2,用EXCEL格式)(电子版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务于4月12日前将所有申请鉴定材料报送至教研科(JX7117),并将电子版材料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鉴定工作安排
1.学院组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
2.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工作程序为:
(一)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二)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三)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联系人:邢广彦 李晓雯 联系电话:3658034 内8034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3.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