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云网页版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作者:科外处   转帖自: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08/29 16:30:05 责任编辑:焦红强     审核人:]

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原经济区,实施《河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大力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构建自主创新体系,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0年省科技计划编制工作。

2012年度集中申报和受理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软科学研究和国际科技合作等,其他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受理另行安排。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各类省科技计划项目必须填报相应的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具体要求如下: 

计 划 类 别

申 报 材 料

材料数量

科技攻关

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一式6

科技成果转化

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一式6

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

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一式6

软科学研究

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一式6

国际科技合作

河南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请书

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一式6

2.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同纸质材料(每项装入一个档案袋中)一同报送,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分别装订。由项目所属学术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汇总,按要求填报项目汇总表和项目预算汇总表(一式一份,汇总表汇总后盖上所属学术小组公章,一个项目也要填写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kfhhsykw@163.com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的单位必须是河南省境内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必须具有申请财政资助资金三倍以上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申报者为企业的,要求上年度的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达到国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有较强科研能力,并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中心;

2.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建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有省级及以上其他研发中心;拥有省创新型科技团队;属于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每年只能承担一个项目,已获得支持但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新项目。

三、我院分配限额情况如下:

1.农业攻关项目:2项。

2.工业攻关项目:3项。

3.社会发展攻关项目:每个领域下设若干方向,每个方向(除标明外)支持一个项目。此次申报按项目申报,并需要申请书封面注明所属领域和方向;重点支持产学研联合协作攻关项目,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每个系部每个方向限报1项)

4.基础研究项目:2项。

5.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3项。

6. 国际合作项目:2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1916日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曹玉华  陈琳

电话:3658049   3658050

邮箱:kfhhsykw@163.com

 

请到科研外事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